2021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数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具体复试相关事宜如下:
1. 调剂说明
数学(070100)、物理(070200)和应用统计(025200)三个专业我院均有少量调剂名额,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需与我院相应专业的前4位代码相同,并且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调剂。
2. 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25-27日进行,3月25日下午14:30至3月26日上午12:00,在数理学院一楼大厅(8教D座)现场报到。拟定于3月26日(周五)下午14:30—18:00在九教进行笔试和听力测试,3月27日(周六)全天在九教进行分批次错峰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流程报到时另行通知。
3. 参加复试考生要求
(1) 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的考生。
(2) 接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3) 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到我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复试。未按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复试期间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4. 参加复试考生复试资格审核资料准备
所有考生均要审核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生还要审查学生证)上的照片是否与复试考生本人相符。
务必提供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请通行”字样的“健康码”截图A4纸打印件2份(须本人签字,学院现场报到时提交1份即可)。
(1) 所有考生都要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做学历/学籍认证,认证结果与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不符或不做认证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2) 考生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身份证(正反面);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往届毕业生应提交:①准考证;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④高校学习期间成绩单。
5. 复试过程相关安排
(1) 复试形式采用综合面试,分为笔试测试、听力测试和现场综合面试。笔试科目主要参照已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复试总分200分,其中笔试测试为100分,综合面试为50分,听力测试为50分。同等学力需加试,加试科目分值100分。
(2)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在面试等待区等待时按照“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数理学院2021年研究生线下复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全程戴好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在指定区域等候。
(3) 考生首先进行英文自我简介3-5分钟,随后专家组与考生进行现场问答后, 5位专家现场给出评分。
(4) 复试笔试、听力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考场座次、次序等请报到后及时关注数理学院官网、复试工作QQ群和数理学院研工办302门口黑板上张贴的通知。
6. 复试纪律
(1) 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2) 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 录取原则
(1) 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
(2) 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3)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择优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中,初试和复试的比例为初试占70%,复试占30%。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30%],其中:复试成绩=[听力成绩(5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50分)]。
(5) 复试结束后,学院研工办会尽快在官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8. 收费标准
(1)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的相关规定,采用线下复试的,面试收费30元;笔试课程每门30元;外语听力收费20元。
(2) 按兰交财发〔2015〕95号文件执行(非全日制录取考生也参照此文件执行)。新生在入学时应按时缴纳学费及住宿费(除我校教工外,所有2021级新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公寓住宿,非全日制录取考生不安排住宿)。
9. 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今年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之前将体检表寄到拟录取院数理学院研工办(须以邮政快递寄出,地址:兰州交通大学数理学院 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931-4956002),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对可能存在质疑的体检报告,学校在开学后会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10. 复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复试考生须遵守“兰州交通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数理学院2021年研究生线下复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届时将防疫要求张贴在数理学院研工办302门口黑板上,请复试考生务必遵守执行。
11. 其他
(1) 本方案由数理学院负责解释。
(2) 学院复试期间应急联系电话:
安/杨/董老师:0931-4956002
兰州交通大学数理学院 研工办
2021年3月23日